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传[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实现“平安奥运、绿色奥运”的总体目标,严防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公安部《关于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的通知》和我市《奥运期间公路交通保畅实施意见》(张政办[2008]23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巩固全省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活动月的成果,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我市境内112国道作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货车绕行路线,是全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运输生命线。112国道及其它道路沿线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组织保障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组织保障工作的协调、督导和检查。
三、112国道沿线的蔚县、阳原县、宣化区、宣化县、赤城县,241省道沿线的怀来县、涿鹿县的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道路交通设施完好,严格落实交通勤务各项制度,实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其他县、区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辖区道路实际,科学安排警力,确保本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四、各级公安、交通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医疗卫生、安监、环保、气象、通信、石油、清障、汽修等部门、行业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和信息联络,建立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采取强有力措施,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我市货车绕行路线和其它道路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让广大司乘人员知晓道路通行情况,主动配合、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