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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统筹规划、适应转型。要立足杭州实际,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分部门、分地区、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强调“在发展中应用、在应用中发展”。重点通过量大面广的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应用,及时取得成效。提高各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性,调动企业、民众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在应用中探索适应杭州实际的信用建设路子。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者、协调者、推动者的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集聚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社会参与、开放合作。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省内、国内区域间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杭州特色、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与“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小康社会相协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杭州建设成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服务业比较发达、诚信环境国内一流,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表1  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基准年

201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

85%以上

指导性

2

个人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

80%以上

指导性

其中:重点涉信人群覆盖率

90%以上

指导性

3

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化、标准化

95%以上

指导性

4

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5

应用联合征信平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级地方政府比重

90%以上

指导性

6

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

60%以上

指导性

7

信用服务业企业数量

较快增长

指导性

8

公众对杭州总诚信环境的好评率

19.3%

50%以上

指导性

9

公众对杭州企业信用好评率

26.3%

50%以上

指导性

10

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好评率

29.3%

50%以上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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