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及其法律文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先行调解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文书,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在全市“三位一体”行政调解机制中的作用。
(十二)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完善对重大、疑难、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责任分明又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案件,提倡采用和解、调解方式办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
四、多措并举,推动政府法制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三)进一步开辟宣传阵地。在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设立法制宣传信息联络员,建立约稿、上稿制度。积极推广桥西区建立法制宣传网站和张北县创建《政府法制》内刊的做法,使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有人员、有阵地。
(十四)提高稿件质量,拓展稿件来源。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工作交流等方式,扩大稿源,拓展深度,提高信息稿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水平。
(十五)继续办好市《政府法制》内刊,扩容提质,充分发挥其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作用;充分利用省《法治周刊》、国务院信息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大宣传信息上报力度;加强与市内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五、以化解经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主旨,推进仲裁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十六)积极宣传和推广仲裁制度,规范各类合同文本,提高仲裁机构约定率;加大为重点工程项目服务力度,为企业的重大项目、法律难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七)巩固仲裁成果,大力培育新的案源市场。加强与法院、律师协会之间的联系,确保仲裁业务顺利进行。
(十八)进一步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水平。
六、继续深入抓好《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九)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决定》所要求的依法行政制度的建设。研究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