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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8号)


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苏州市疾控中心,苏州市级以上医院:
  现将2008年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慢病防治工作重点为:提高示范社区慢病防治工作水平;组织实施社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和其他慢病的管理;积极探索健康管理和肿瘤防治;推广慢防适宜技术和有效干预措施;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控烟、戒烟活动;完善死因报告制度,全面实行死因网络直报制度,提高报病工作质量;切实做好KSCDC项目工作。
  一、提高社区慢病防治工作水平
  1.各地要抓住建设健康城市和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契机,巩固提高示范社区工作项目的完整率。各疾控机构要根据示范社区工作规范,加大指导力度,深入研究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使示范社区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工作指标:各地应进行自评,做好年度评估报告。
  2.根据社区慢防基本项目:疾病登记报告、出生死亡登记报告、首诊测量血压、高血压筛查、糖尿病筛查、居民慢病漏报调查、临床评估、个人保健计划、疾病随访管理(包括肿瘤访视),设定合适的工作量,列入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年终考核。
  工作指标:社区慢病防治普及率100%。
  二、组织实施慢病筛查
  1.高血压、糖尿病筛查。疾病筛查是实现疾病早期诊治的重要环节。各地应根据实际,制订、实施慢病筛查计划。要求在社区层面实施高血压筛查,在市、区级层面实施糖尿病筛查。
  工作指标:各地完成2000人以上糖尿病筛查。
  2.肿瘤筛查。有利于早发现、早诊治,提高病人生存质量。筛查时应认真执行国家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执行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对发现的病人及时组织治疗。
  工作指标:全市完成1万人的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初筛人群按20%阳性指标比例进入诊断性检查。
  三、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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