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市爱卫办[2008]7号)
各市、区爱卫会: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也是江苏省第十二个健康教育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主题是“有行动,才有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认识“爱国卫生月”的意义和作用,围绕建设健康城市的目标,以“有行动,才有健康”为主题,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载体,以清洁环境和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结合健康城市“12+7”系列活动,突出学校、医院、新苏州人(来苏务工人员)健康教育,着重抓好健康教育园建设,利用各种媒体,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着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健康人群,树立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2、各地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的成果;深入开展“三清”和“六清六建”活动,不断完善城镇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全方位整治城乡整体环境,特别是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加快建立城乡公民健康素养监测和发布机制;以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制定健康干预措施,有计划地建立乡村卫生监察员制度。
3、在“爱国卫生月”期间,各市、区要在主要街道窗口地区设置宣传点,加大宣传频率,结合“世界卫生日”,在4月7日形成宣传高潮,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