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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花园区:改善项目1个,西花园发电厂1号院,改善面积2.0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0万元,受益居民349户。该项目为示范性项目。

  (二) 进度要求和措施

  1、时限要求:5月初开工,9月底前全部完成。

  2、改善内容:房屋整修养护。包括旧住宅小区内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房屋部件构件修缮更新、屋面整修改造、外墙及楼梯间粉饰、房屋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等。

  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拆除旧住宅小区内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房屋立面的破旧搭建物、广告牌,清理楼道内杂物,整修道路、围墙,清除环境垃圾,治理环境卫生等。

  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内供暖、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安全防范设施、管理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及供热采暖设施改造。

  3、达到标准:房屋全面整修养护;环境整治取得较大改观;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要求得到落实。

  4、示范性项目要严格按照河北省2010年旧住宅小区改善示范项目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农村危房改造

  (一)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2011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500户,我市确定改造任务14500户。

  (二)进度要求和措施

  1、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未完成的县于2011年6月25日前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

  2、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11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

  3、及时完成在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上各项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4、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示范户改造任务。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县人民政府(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城中村改造

  (一)目标任务

  2011年至2013年,继续完成前屯村、高庙村、上小站村、口里东窑子村、柳树屯村、玉宝墩村6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启动实施闫家屯村、沈家屯村、四杰屯村3个城中村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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