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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政函〔2011〕90号)


余杭区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镇乡行政区划的请示》(余政发〔2011〕74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239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运河镇、乔司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良渚镇、仁和镇、中泰乡等9个镇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余杭区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分别设立运河、乔司、崇贤、余杭、闲林、仓前、良渚、仁和、中泰等9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和驻地均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余杭区辖6个镇、14个街道。
  你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区划调整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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