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湖南辖区持证企业境外期货年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证监期货字[2007]02号)
各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
为切实做好湖南辖区2006年度持证企业境外期货年检工作,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关于2006年度持证企业境外期货年检工作安排的通知》(期函字[2007]17号)的要求,现将湖南辖区2006年度持证企业境外期货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年检对象为湖南辖区实际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持证企业。
二、年检内容
(一)境外期货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二)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保值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境外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境外期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
(五)外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六)其它有关情况。
三、年检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2007年2月15日之前,各持证企业对境外期货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我局上报年检材料。年检材料包括:
1、《年检报告书》;
2、年度境外期货政策法规、公司境外期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执行情况、境外期货交易盈亏情况及对应现货盈亏情况报告;
4、年度外汇风险敞口使用情况报告;
5、在2006年度境外期货业务中出现的较大浮动亏损的企业应上报套期保值业务的依据、风险管理政策等相关业务计划和操作流程。
各持证企业应将年检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两份,电子文档一份)报送我局。
(二)2007年2月15号至3月底,我局对各持证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2007年4月20日至22日,我局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的情况,向各持证企业反馈意见。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并验收。
四、检查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