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作完成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3-5分钟专题片。
3.继续在市电视台开辟自主创新专题,完成节目20期。
十六、市教育局
1.加快职教基地建设,争取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3.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求,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创新。
4.落实《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有关高端人才子女就学的规定。
十七、市审计局
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推进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优化自主创新环境。
十八、市环保局
1.指导和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节能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2.加大环保课题研究和科技攻关力度,开展机动车尾气对城市空气污染贡献值研究,实施包河公园景观水体硅藻土治理示范项目。
3.指导县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优先安排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环评审查。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环境监管。
十九、市统计局
1.建立合芜蚌试验区四大成果月报制度;加强科技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分析,继续做好科技年报和半年报工作;健全科技统计指标体系。
2.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后续工作。
3.建立我市重点研究院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制度。
4.开展科技统计资料编纂工作,会同市科技局建立科技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1.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2.继续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
二十一、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推进银企对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十二、市工商局
1.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力度。驰名商标新增1-2件、著名商标新增40件以上。
3.支持科技金融创新,在股权出资登记、商标权质押、科技型企业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三、市地税局、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