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滨政办字〔2010〕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有害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网络安全事件对信息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积极构建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宾馆酒店、休闲会所等提供非经营性上网服务的单位越来越多,其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互联网安全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由于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不落实,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场所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屡禁不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垃圾邮件、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破坏活动时有发生,给当前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带来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互联网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防范措施,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努力减少安全风险和隐患,保障全市互联网上网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二、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的主要范围和目标
主要范围包括:
1.全市范围内接入互联网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
2.使用互联网接入的大、中、小学,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3.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宾馆酒店、招待所、休闲会所、洗浴中心等。工作目标: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力争通过一年的时间,在全市上述所有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单位建立有效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机制,实现对全市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无缝覆盖。
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系统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