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落实农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
(8)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9)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
2、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达标条件:
(1)按照上级要求对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建设整治工作样板街,开展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
(2)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二是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需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三是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各单位员工需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能引导人员掌握疏散程序及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四是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社会单位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且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1)组织部署达标条件:一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三是清晰掌握本地区建筑消防设施情况,普查台帐建立率达到100%;四是专项整治期间,辖区内火灾形势平稳。
(2)建筑物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达标条件:一是建筑物或有关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二是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三是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和管理人。
(3)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达标条件:一是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正常实现;二是保证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三是保障各类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处于正常状态,系统联动功能正常,自动消防设施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四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五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消防管理情况达标条件: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二是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四是制定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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