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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3.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进一步加快35项配套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争取在2010年底全部建成通水。根据《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方案》和《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实施办法》,按照“雨污分流”目标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原则,全面加快污水截污支干管、次干管(收集管)工程建设,争取在2011年4月完成市区(主城区)配套截污支、次管网工程建设,全面建成主城区范围内的“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按照污水处理城乡全覆盖的目标,加快镇村截污支、次管网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污水收集水平,争取在2012年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建局,各镇街。

  4. 加快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1)加快垃圾填埋场整治。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整治,采取对已完成填埋的作业面进行全面覆土和复绿,建设围堰、渗滤液处理设施和回灌系统,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配套建设沼气收集系统和发电厂等措施,全面消除恶臭气体和渗滤液污染隐患。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部门:市城管局、环保局。

  (2)完善城乡一体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全面落实执行《东莞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全市分8个片区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尽快完成横沥、厚街2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扩建工程建设;按照欧盟排放标准,加快麻涌、虎门、常平、清溪等4座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争取在2012年底前建成;启动3座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确保垃圾污染隐患全面消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横沥镇、厚街镇、麻涌镇、虎门镇、常平镇、清溪镇。

  (3)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水平。在深入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

  5. 加快污泥处置中心建设

  根据《东莞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规划在黄江镇、望牛墩镇建设2家污泥处理厂,总投资预计超过5亿元,采用“污泥造粉技术”处理处置污泥,处理规模为2800吨/日(近期、远期各1400吨/日)。确保黄江镇项目于2010年年底前建成运营。加快启动望牛墩项目的建设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黄江镇、望牛墩镇。

  (二)开展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1. 推进重点污染源脱硝工程

  (1)启动火电厂脱硝工程。按照《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限值要求,对全市所有火电厂采取降氮脱硝措施。2010年底前,制订推进火电厂脱硝工程工作方案,启动全市火电厂脱硝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按照大机组从严控制原则,重点完成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脱硝后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限值不得超过20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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