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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1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10月25至27日,环境保护部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为我市创模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可靠,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同意我市通过考核验收,并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及长远规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现就有关整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措施和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 全面推进河流综合整治

  (1)全面推进东莞运河整治。落实东莞运河整治1+5方案,按照“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的思路,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市水务、城管、城建部门统筹推进内河涌主河道的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整治范围包括:东莞运河、石马河、寒溪河、挂影洲中心涌、东莞生态园区,争取利用3至5年时间,完成整治任务,全面恢复水体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管局、城建局、生态园管委会;配合部门:相关镇街。

  (2)全面推进中小河涌生态修复。根据《东莞市内河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东莞市河涌生态修复导则》,按照“正本清源”的思路,以镇街为责任主体,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启动市域内中小河涌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按照各镇街每年完成1条河涌整治的工作任务,争取利用3至5年,实现市域内河涌水体生态系统的全面恢复。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2. 加快备用水源地输水工程建设

  2005年7月,我市正式启动了东江与水库联网工程建设,工程由三大部分组成: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简称“联网水源工程”),联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简称“水源保护工程”),利用联网水库为水源的供水工程(简称“水源利用工程”)。联网水源工程和水源保护工程分两期建设,水源利用工程正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联网水源工程和水源保护工程的一期建设,正式启动水源利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江库联网工程作用,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系数,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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