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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O一一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八、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

  附件:2
  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为做好申报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将今年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明确如下,请有关单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务必在以下时间内把评审材料送交市建委职改办:
  1、7月20日:建委各直属单位;
  2、7月21~22日:市直各有关单位(含市人才中心);
  3、7月25~26日: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
  4、7月27~28日:余杭区、萧山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

  附件:3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一、各市直单位,各区、县(市)需报送材料
  1、市直单位,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
  2、《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内容应与《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电子版本填写的信息一致,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hzsjwzgb@163.com)。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须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所有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
  (一)以下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装订目录清单,附在材料前面。装订时统一使用A4纸规格。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目录清单1份。
  (2)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必须提供与评审材料中相对应的每份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聘任书或聘约文件(企业可提供劳动合同代替,但需注明专业技术岗位)1套(任期内连续)。
  (6)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等)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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