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发〔2010〕5号 2010年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呼应全省龙虾养殖北移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档次,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自然条件极其优越。龙虾作为一种高蛋白、低脂肪的优质健康食品,市场需求旺盛,经济效益明显。我市水域面积达355万亩,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质清新。全市适宜龙虾养殖的芦苇地、河滩地面积广阔,适养水面近100万亩;此外还有稻田面积300多万亩,实施虾稻轮作的空间较大,发展龙虾养殖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二)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近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小龙虾产业的意见》(宿政办发〔2007〕147号)精神,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典型带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全市龙虾养殖面积达到17.3万亩,年产量达到2.3万吨,产值突破5亿元,龙虾产业已经成为继河蟹之后宿迁水产业的又一支柱产业。
(三)发展机遇十分难得。《2008-2015年江苏省优势特种水产品布局规划》和《江苏省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将龙虾列为宿迁地区重点发展的优势主导产品之一,我市被明确为全省发展龙虾产业的重点地区,要求我市2012年龙虾养殖面积达到40万亩,2015年达到50万亩。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推进高效农(渔)业发展、促进农(渔)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大力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加快发展。
二、把握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生态质量为保障,以农(渔)民增收为立足点,全力推进龙虾规模化养殖、高效化加工、休闲化旅游,把龙虾产业建设成为全市“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重点实施“41555”发展战略,即:到2012年,全市养殖面积达40万亩,产值超10亿元,建设5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龙虾为主要品种之一),建成5家规模苗种繁育场,培育5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10年起,每年新增龙虾养殖面积7万亩,新增2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繁殖龙虾苗种10亿尾以上,培育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实现龙虾产业带动全市渔民年人均增收200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