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标准规划。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编制2011年至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均要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进行规划,科学确定开发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明确资金的重点投向,对洪泽湖周边、宿沭路沿线、黄河故道区域等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土地连片集中等地区实行重点开发、连续开发,突出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样板。
二是高水平实施。所有土地治理项目要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要求,主动对接,科学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进一步提高农田配套设施、农村集中居住区生产、生活设施的规划、设计水平,增强农业开发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能力。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好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力量,统筹安排农业开发、中小型灌区改造、土地复垦开发等各类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二)突出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坚持规模开发。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地区,进一步整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黄河故道、丘陵山区等各类农业开发项目资金,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投入、连续扶持,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二是坚持产业开发。按照“围绕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产业化开发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标准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大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扶持一批与农产品基地、农户、流通市场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进一步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坚持科技开发。充分发挥农业开发项目优势,最大限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着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土地的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每个项目区要引进新品种4个以上,新技术2个以上。不断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三)突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是扶持重点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对比较优势强、产品市场前景好,对农民增收带动效果明显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行连续扶持、集中投入,使其逐渐做大规模、增强实力、打响品牌、增强其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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