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4号 2010年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 2010年1月)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要求,现对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争取完成总投资2亿元以上,其中财政投资1.4亿元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以上,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15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个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吸引“三资”5亿元以上参与现代农业建设。
三、工作思路及重点
继续围绕“多争取、重实施、严管理、出形象、求实效”的十五字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项目管理力度,继续坚持规模开发、产业开发和科技开发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努力培育农业开发新亮点、提升农业开发项目区形象和效益,全力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跨越。
(一)突出“两个聚焦”的工作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各类土地治理项目都要根据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要求,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六个标准,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