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认真查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对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以各种名目搞商业贿赂、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损害投资软环境的案件,要严肃查办。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农业投入品、种子生产经营、农民负担监管等与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失职渎职案件,要及时查办。要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有关部门转来或直接收到的群众举报材料,要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来机关上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积极疏导。既要正确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又要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认真落实市委“八项规定”,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建设。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两个务必”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针对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二)坚持纠建并举,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承办事项责任追究制、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反对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预防以权谋私行为为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搞特权、刁难群众和基层,对服务对象搞吃拿卡要等损害我市投资软环境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
(三)推进“开门评议机关”活动,积极探索和完善改进机关作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团结、和谐、负责、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市委“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承办和协办农民负担监管、化解乡镇债务、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
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农资市场管理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转让,巩固治理乡村公路“三乱”成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