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工业节能。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强化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提高用能管理水平。
(1)钢铁行业。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5%以上。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取缔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炉和中频感应炉;淘汰复二重式和横列式线材轧机生产线以及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等落后产能设备。
(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5%以上。通过延伸产业链,引导企业产品向高端化、专业化、精品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严格控制低水平产能扩张。加快推进冶炼企业余热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3)纺织行业。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2%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控制在每百米55千克标准煤以内。加大落后纺织和印染产能淘汰力度,鼓励适度的产业梯度转移,限制技术含量不高或一般扩大产能的项目。
(4)建材行业。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1%以上。暂停审批新上水泥项目,已投产项目应严格按规模生产。鼓励企业采用辊式磨、辊压机以及其他预破碎技术和装备。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利用水泥窑处置污泥工程,发展循环经济。
(5)造纸行业。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2%以上。大力淘汰造纸落后产能。严格限制规模小、档次低、工艺落后的新上造纸项目。加快行业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能源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集中供热、固废资源化利用、能源梯级利用等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6)热电行业。2011年,全市供热和发电煤耗同比分别下降1.0%和1.5%。进一步加强热电联产企业和供热管网的规划工作,推进临安等区域集中供热布点可行性研究。支持和鼓励热电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逐步淘汰47台链条炉和15台中温中压及以下机组,加快热电行业抽凝机组改造。
2.建筑节能。2011年,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为重点,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突破口,以创建“绿色建筑”为抓手,逐步建立促进建筑节能的有效机制。
(1)新建建筑节能。2011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行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各阶段节能跟踪管理体系。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1年要完成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5万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建筑11万平方米以上,阳光屋顶示范工程装机容量11兆瓦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