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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5、举办平安山东建设第五个法制宣传月活动。4月份,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26、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知识产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六、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加强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工作。

  29、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多渠道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队伍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涉法问题,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发挥好新闻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七、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1、完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上半年,召开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32、健全工作机制。着重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规律,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理论,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34、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对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互查,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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