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各大企业、省直各部门普法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省步伐,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突出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理论的学习宣传。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突出
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
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
宪法、贯彻维护
宪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