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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8年度上半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8年度上半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苏卫社〔2008〕11号)


平江、金阊、沧浪区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评估,落实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一次上半年度工作全面检查考核,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能力的加强,及时兑现市区两级财政上半年预拨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到位。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2008年6月。
  考核社区卫生机构工作时间段为2007年第四季度至2008年上半年。
  2.考核标准:以年初市区二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合约的内容为主,突出今年的政府实事项目的落实。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建议探索采取第三方测评,以示客观公正。市卫生局制定的年度考核表格仅作参考。
  3.考核组织:由各区卫生局组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考核,请邀请街道和社区的居民代表参与。
  4.请各区于7月10号之前上报考核结果及有关工作量资料(文字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苏州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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