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文书格式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文书格式的通知
(苏卫社〔2008〕8号)


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文书管理,经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和各区社区卫生协会审核、商议,决定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文书格式,(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文书的确定
  主要有门诊处方、精神药品处方、静脉输液治疗单、缴费通知单、血液检验申请单、尿液检验申请单、粪便检验申请单、疾病证明单等8种文书。
  二、医疗文书的使用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统一的医疗文书格式自行印制,于2008年下半年起正式使用。
  三、医疗文书的考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