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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选派干部到文明新村担任新村建设协理员的意见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选派干部到文明新村担任新村建设协理员的意见
(成农人〔2006〕30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要选派优秀干部,开展驻村蹲点扶贫工作”的精神和十届市委66次常委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文明新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扶贫开发工程的实施,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农委决定:从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文明新村担任新村建设协理员,负责指导和帮助文明新村的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农村建设协理员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从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文明新村建设试点村驻村担任新村建设协理员。

  (二)协理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机关干部在45岁以下,直属各单位干部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等。

  二、新农村建设协理员的选派程序

  新农村建设协理员的选派要与干部的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对符合新农村建设协理员条件的干部,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员,由人事处和扶贫处提出建议,市农委审议决定后派出。新农村建设协理员驻村工作时间为1年。

  三、新农村建设协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新农村建设协理员在派驻的文明新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村两委抓好以扶贫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村两委,组织实施《文明新村建设规划》,作好四个方面的示范:一是生产发展的示范,从规模化和标准化方面搞好产业发展。二是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示范,通过农民的集中居住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三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示范,创新开发模式,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四是民主管理的示范,要通过充分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促进村民当家作主意识的提高。

  (二)联系和协调文明新村的对口帮扶单位,开展对文明新村的帮扶工作,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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