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成都市农业系统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成委农发[2006]1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庆祝建国57周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我市近年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的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活跃业余文化生活,助推城乡文化建设,展示全市农业系统整体形象和广大干部职工、科技人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负责、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国庆期间举办成都市农业系统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作品展览内容应突出“推进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开拓新局面、树立新形象”这一主题,重点讴歌祖国、赞美家乡、宣传“三农”,着重反映新时代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新人、新事、新气象和新乡、新村、新面貌。健康向上,活泼自然,注重创新。书写名篇佳作,提倡自作诗词、联语。
二、作品要求。作品形式为毛笔书法、国画和摄影。为便于展出时统一风格,增强艺术感染力,本届展览采取统一装裱。毛笔书法、国画作品:尺幅最小不低于宣纸三尺斗方,最大不超过宣纸六尺整张(册页除外),竖式为宜;用宣纸规范创作,作品必须题款,用朱砂印泥盖好印章。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传统与数码均可,自行精放到24寸送稿。毛笔书法、国画和摄影作品,一律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边缘正楷写清作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草书、篆书需附释文,注明出处,摄影作品注明拍摄地点和标题。
三、作品征集。主要征稿对象:一是全市农委系统的广大公务员、干部职工、科技人员,包括成都市农委(市委农工办)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及乡镇、基层片站;二是全市农民群众中的书画摄影爱好者;三是我市境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书画摄影爱好者。本次作品展览为非专业群众性业余文化活动,重在参与。除市农委(市委农工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外,要求以区(市)县为单位,由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组织,统一向局系统、乡镇、片站、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农民书法、绘画、摄影协会等)征集稿件,并进行初评,每个区(市)县选送30幅应征作品(其中书法10幅,国画10幅,摄影10张)。同时,将邀请部分市领导及书画家为展览题词或提供特邀作品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