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决定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决定
(鲁民函〔2009〕303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2009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婚姻登记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113号)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经过各市互查和省民政厅检查,决定命名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61个婚姻登记机关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婚姻登记机关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管理,力争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再创佳绩。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最后一年。12个尚未达到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按照《山东省落实〈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意见》(鲁民〔2007〕72号)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山东省民政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济南市(2个):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商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1个):

  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淄博市(3个):

  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淄博市周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沂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枣庄市(3个):

  枣庄市薛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东营市(3个):

  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垦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利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烟台市(4个):

  烟台市牟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