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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慈善奖”的通知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成立“山东慈善奖”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筛选出候选企业、个人和项目,通过山东民政信息网、山东慈善网向社会公布,组织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二)评审委员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结合社会公众投票的结果,产生“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三)获奖名单在山东民政信息网、山东慈善网向社会公示三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五、组织领导

  对这次“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各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申报材料以市为单位于2009年4月5日前报送省慈善总会办公室筹募部。联系人:汤漩、曹廷晓、朱存伟;电话:0531-86924343;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6号;邮编:250012。

  附件:1、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推荐表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推荐表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推荐表

     4、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

     5、优秀慈善工作者奖励审批表

  附件1: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历年捐赠总额

 

简 要 事 迹

 

 

 

 

 

 

               (详细事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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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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