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表;
2、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检查考核表;
3、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依法行政(“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依法行政(“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暨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表
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依法行政基础建设(25分)
| 1
| 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6分
| 实行依法行政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的得1分;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多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重大事项得1分;制定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每年下发年度工作要点(规划)得1分;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得1分;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推广依法行政经验得1分;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得1分。
| |
2
| 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 5分
| 保证普法经费得1分; 及时按省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得1分;“3.19”、“6.25”、“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得3分。
|
|
3
| 法制工作机构设立以及人员情况
| 5分
| 单独设立机构得2分;科室领导配齐得1分;人员满编得1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参加定期培训得1分。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扣2分。
|
|
4
|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情况
| 5分
| 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得2分;基层国土资源所经费有保障、人员齐全得3分。
|
|
5
| 依法行政考核奖励
| 2分
| 建立并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得1分,对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得1分。
|
|
6
| 经费保障情况
| 2分
| 有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的得1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所需各种条件和硬件设施得1分。
|
|
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50分)
| 7
| 依法行政制度创新情况
| 5分
| 有依法行政制度创新的,每项制度得1分,加满标准分为止。
|
|
8
| 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5分
| 制定年度立法或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计划,建立立法或规范性文件项目储备制度得1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或规范性文件项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1分;颁布实施后,对当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显著规范效果的,每一项得1分,得满标准分为止。
|
|
9
| 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 3分
| 编制和修改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决策范围。全市(区、县)国土资源系统每发现一个区、县缺少一项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10
| 会审制度情况
| 3分
|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将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审范围。全市(区、县)国土资源系统每发现一个区、县缺少一项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11
| 听证制度落实情况
| 2分
|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职权组织听证得1分;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的,得1分。依职权应当组织听证未组织的,发现一起扣1分;依申请听证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12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 2分
| 每发现一件规范性文件不合法、错误的扣1分,每发现一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扣1分,扣完标准分2倍为止。
|
|
13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 2分
| 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得1分,及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的得1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完标准分2倍为止。
|
|
14
|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 5分
| 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统一受理得1分;内部公开透明运行得1分;办事程序及审批结果公开得1分;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权限等得1分;及时更新得1分。未公示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15
|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 3分
|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得1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得1分,按制度要求进行追究的得1分。
|
|
16
| 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
| 4分
| 编制行政许可手册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得2分;建立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得2分。擅自设立行政审批(确认、许可)、收费事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发现一例,扣2分。
|
|
17
| 行政审批、许可、确认、执法
案卷评查
| 4分
| 建立行政审批、许可、确认、执法等案卷评查制度的各得1分;抽查案卷,每发现一起不符合法定权限的扣1分,每发现一起违反法定程序的扣1分,每发现一起未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18
| 规范自由裁量权
| 2分
| 出台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的得2分。
|
|
19
|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 2分
| 行政执法的层级管辖划分清晰得1分,行政执法重心适当下移得1分。
|
|
20
| 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情况
| 4分
| 设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构并配齐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得1分;制定并及时修订行政复议应诉制度1分;对下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得1分;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得1分。
|
|
21
| 社会监督机制
| 4分
| 设立公开咨询或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得2分;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得2分。
|
|
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收效(25分)
| 22
| 因本机关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情况
| 5分
| 维持率90%以上的得5分;80%以上的得4分;80%得3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23
| 因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胜诉率情况
| 5分
| 胜诉率90%以上得5分;80%以上得4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
24
| 本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在社会上反映情况(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证书)
| 5分
| 能得到社会好评,每获得一项部或省政府荣誉证书、荣誉称号得1分,加到标准分2倍为止。
|
|
25
| 本机关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5分
| 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26
| 进京访、集体访、越级访明显下降
| 5分
| 每出现一起进京访、集体访、越级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总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