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四五”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决定于2010年1-4月份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和全面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006年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情况。
二、检查考核内容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验收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和《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为依据,以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基本制度建设为重点,从依法行政基础建设、制度落实和实效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普法工作检查考核以《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为依据,从组织领导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这次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分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首先由各市局组织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由省厅统一组织检查组分片进行检查。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情况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方法,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表)》、《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工作检查考核表)》(附后)确定的计分标准评定得分。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择优向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推荐依法行政暨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检查考核步骤
(一)自查(2010年1-2月)。由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检查考核要求,从1月初开始,组织对本系统2006年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在各县(市、区)局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并于3月10日前就这两项工作分别向省厅报送自查报告,并附自查评分的《检查考核表》。各市局按照分配名额分别推荐上报“四五”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县级局),先进个人,并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后)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
(二)互查(2010年3-4月)。将全省17市划分为六个互查组,每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赴相应的区域进行检查验收(分组及检查区域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向省厅分别提交对各市的检查报告和评分结果。评分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评议。根据各市局推荐和检查考核情况,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市局先进单位根据综合评定从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前7名中提名。
(四)2010年下半年召开表彰大会,对依法行政暨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2010年是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暨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2010年4月份以后,国土资源部将组织全国分片区互查,部还要进行重点抽查。我省这次自查和检查,既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为迎接国土资源部检查做好各项准备,更是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打好坚实的基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检查考核表》确定的标准,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在自查中,要认真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按期完成自查和检查考核任务。有关附件可登录省厅网站下载,联系人:关梅李琪 0531-8858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