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和完善粮食生产工作督导制度,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与督导内容,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督查指导,检查惠农政策、粮食面积、具体措施的落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农业、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
(十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办法,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要广泛宣传各地抓粮食生产、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单位:亿公斤
地市
| 任务目标
|
| 地市
| 任务目标
|
太原
| 2.8
|
| 阳泉
| 1.9
|
大同
| 5.9
|
| 长治
| 11.7
|
朔州
| 7.0
|
| 晋城
| 7.3
|
忻州
| 11.1
|
| 临汾
| 16.0
|
吕梁
| 8.1
|
| 运城
| 20.5
|
晋中
| 12.7
|
| 全省合计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