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完善补贴办法,加大补贴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小麦每亩增加4元,玉米及杂粮每亩增加3元。完善农资综合补贴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落实良种补贴政策,实现小麦、玉米、水稻全覆盖,继续完善小麦良种繁育、马铃薯种薯繁育补贴方式,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完善抗灾减灾、增产增效等关键技术的物化补贴办法,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和大型农机以旧换新的补贴力度。落实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政策,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落实好近年来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新出台的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十一)调动农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各地要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办公条件,保障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努力做到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加快改革步伐,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落实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待遇。完善农业技术承包办法,调动农技人员推广技术的积极性。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的农技人员倾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强化地方责任。省人民政府将今年105亿公斤的粮食产量目标分解到各市,各市也要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各地要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切实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深入粮食主产区,重点了解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价格、苗情长势、农资供求等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指导推动基层工作。年底,省人民政府将把粮食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考核各市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三)强化部门协调。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国土厅、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省农机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省农科院、山西农大围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做好科技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实现今年粮食稳定增产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