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春季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活动的通知
(市爱卫会〔200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下发《
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8号)精神,预防天气逐渐转暖后,各种病源微生物陆续孳生繁殖,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以及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卫除害成果,进一步降低“四害”密度,关注民生,提高民众健康,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创业环境,做好苏州作为2008年奥运会重点旅游城市的除害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于3月17日起在全市城镇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春季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除害防病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关于积极落实深入开展“迎奥运、讲卫生、树新风”活动的通知要求,抓住灭鼠和蚊蝇消杀的有利时机,将本次活动作为巩固城乡创卫成果和推进健康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本次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各地要利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发放针对性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资料,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的健康促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宣传灭鼠消杀蚊蝇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以及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饮食、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场所严禁投放灭鼠毒饵,可采用器械灭鼠及设置防鼠设施,并进一步完善仓库保管制度。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和一旦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工作。
三、整治环境、突出重点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逐街逐巷、逐村逐户排查环境卫生死角,重点清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死禽死畜,并做好无害化处理,彻底清除卫生隐患,要突出以宾馆饭店、招待所、医院、学校、建筑工地、集体生活区、食品加工厂、酿造厂、肉联厂、豆制品厂、禽畜饲养场、禽蛋水产部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行业;以人防工程、地下室、车库、厕所、假山洞、花房、垃圾房、游泳池、绿化、居民楼楼道、车库、仓库等低层建筑为重点场所;以城乡结合部、公园、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点、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区域, 整治和改善生态环境,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落实对“四害”孳生地的管理,开展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