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32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好发于夏秋季,5岁以下儿童多见。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接触传播,潜伏期为2~7天,可导致流行或暴发。该病的病原体有20多种,其中以柯萨奇病毒Al6和肠道病毒71最为常见。临床表现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病程约为4~8天,大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的临床症状,一般仅需对症治疗,预后良好。极少数病例可有脑炎、心肌炎、肺水肿、弛缓性麻痹等并发症,个别危重病人可因多种原因导致死亡。
目前,我市已进入手足口病流行季节,为切实做好我市肠道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特别是防范学校(托幼机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健康,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市存在手口足病散发的现象,虽然还没有发生流行,但各地要高度警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协调组织,早安排、早部署,做好消杀物品、采样试剂等应急物质储备;一旦发生暴发疫情,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二、严格疫情报告,加强疫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病例要参照丙类传染病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疫情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幼儿园或者一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3例以上,即作为聚集性病例。各市、区卫生局和疾控机构要在2小时内向苏州市卫生局和疾控机构上报聚集性病例,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缓报。
自5月4日起,我市正式实行日报告制度。接诊医院除对手足口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外,应于每日17时前,填写前24小时《手足口病日报表》(附件1),并报辖区疾控机构;各疾控机构汇总情况后,填写《手足口病日报表》(附件2),并于次日9:30前报同级卫生局和苏州市疾控中心;苏州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情况后于10:30时前向苏州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进行报告。日报告的截止时间由苏州市卫生局确定。
三、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级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托幼机构、中小学、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应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并切实做好疫点卫生处理工作。设儿科的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建设,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提高检出率,认真做好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病人隔离、救治工作。凡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或者发现婴幼儿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时,也要采集病例相关标本送检,以确定致病病原体,掌握防治工作的主动权。我市确定儿童医院为肠道病毒监测点,开展肠道病毒病原学主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