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11号)
各市、区卫生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市疾控中心,苏州市直以上医院:
3月24日是第1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为“控制结核,人人有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下简称“规划”),动员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特将今年的宣传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每年死亡13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 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市传染病中,肺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居于首位,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全社会对结防工作的重视。各地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把结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作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重要内容,提高公众结防知识的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
要积极宣传政府对结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倡导“控制结核病人人有责”; 宣传国家实行免费治疗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防治科学知识。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防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防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同时,要关心慰问结核病病人和困难家庭。
要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结防知识;组织结防专家开展现场咨询、义诊和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印制“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结核病免费治疗”、“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下发至镇、村、社区。
各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要公示国家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查治的政策,并开展防痨宣传。实施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的地区,要结合项目的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结防知识宣传。
四、各地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4月5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联系人:陆建方,联系电话:68262045(地址:苏州市三香路72号,邮政编码2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