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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的通知

  6.1.9隔离床    
  6.2食堂的保健器材
  6.2.1消毒柜    
  6.2.2消毒灯(紫外线、臭氧、其它)     
  6.2.3蒸汽消毒     
  6.3班级的保健器材
  6.3.1消毒柜     
  6.3.2消毒灯(紫外线、臭氧、其它)     
  6.3.3空调     
  6.3.4活动毛巾架     
  6.3.5茶杯箱      

填表人:
填表日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办机构及个人的有关证件;机构法人证件、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保健人员学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保健人员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营养工作人员的学历、卫生保健知识培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8
  苏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类评审验收表

托幼机构名称

 

评估考核日期

 

申请等级

 

评 审 得 分

  

评审结果:

    

审核意见

   

             卫生局(盖章)

             年  月  日

评 审 人 员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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