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领导协调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市卫生局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将成立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小组。
组 长:张月林
副组长:卜 秋、王烨源 、陈小康 、陈建平、洪志成、单 弘担任。
协调小组在市爱卫(初保)办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具体工作。
2.参与处室和单位
根据卫生局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将联系点工作实行机关与基层共同参与的做法,为此,决定由“组织处、社区处、宣传处、疾控处、爱卫办、监督处、医政处”和基层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苏州市中心血站”等处室和单位共同联系挂钩。
3.联系点任务分工
联 系 点 领 导 处 室 单 位
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
杨文头村 陈建平 组织处
社区处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吴江市平望镇莺湖村 单 弘 宣传处 苏州市中医医院
吴江市震泽镇新乐村 王烨源 疾控处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吴江市平望镇双浜村 卜 秋 爱卫办 苏州市中心血站
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城司村 陈小康 监督处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
吴江市震泽镇龙降桥村 洪志成 医政处 苏州市立医院
4. 结合特点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在挂钩联系点工作上的重点,既要注意宏观效应也要注意微观效应;既要注意长期效应,也要注意近期效应。如医疗上要突出重点人群的义诊、义治,专家门诊,健康体检等;疾控上要突出公共卫生管理、慢病防治、社会学调查、健康教育;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突出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机关处室结合各条线的各项创建工作帮助挂钩联系点使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5. 具体要求
5.1 各联系点的具体任务分工要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挂钩单位和处室负责制;
5.2 各单位与联系点必须保持经常密切的联系,至少每季度由单位(处室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或召开联谊座谈会等一次,并备有书面记录;
5.3 单位和处室之间以单位为主,处室负责做好联系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5.4 联系点遇有特殊情况,相关单位和处室要及时做好双向疏通和交流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生重大事件需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5.5 所有联系点的相关信息,由有关处室直接向信息处及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及时汇总后书面向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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