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8〕13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法》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深化餐饮业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着力加强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根据省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活动。现制定了《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和《苏州市创建餐饮业卫生示范镇(街、片)标准及验收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
附件二:苏州市创建餐饮业卫生示范镇(街、片)标准及验收表(略)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法》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深化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着力加强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根据省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餐饮消费安全作为食品卫生监管的重中之重,保证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实行主体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融发展、监管和服务于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活动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