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加对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将农村邮政服务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体系。鼓励中心城镇流通、文化、医疗、科技、教育等企业和机构向农村网络化延伸服务,建设连锁超市、村邮站、文体娱乐、农家书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
(3)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短信平台为核心的“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吉林农网为主建设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体系,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和黑土地供销信息大集建设。
(4)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定出台“吉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培养乡村合作经济辅导员,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全面建设好“中国农民合作社网”,加快县、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点建设。制定出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5.科技服务业。
适应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需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加强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汽车、石化、冶金建材、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开展科技研发,在新能源汽车、电子与信息、新材料、光电子技术、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建设5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形成20个市场价值超1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强种子繁育等农业技术研发,培育100个有竞争优势的农作物新品种,开发相关综合配套技术。
(2)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和风险投资机制,加大研发经费(R&D)投入,全社会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左右,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向高科技产品和企业流动,推动“吉林制造”向“吉林创造”转变。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各类基地(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有关组织创办创新服务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促进企业与科研单位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依托产业基地(园区)、产业创新网络、创新型企业及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政策健全、环境优越、平台齐备、体系完善、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
(4)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以技术市场建设为载体,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建设20家左右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较高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生产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成果推广。结合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建设工程技术文献信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的科技公共服务研究机构。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按照服务专业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培育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积极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软件设计、咨询策划等产业。
6.会展业。
发挥产业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城市会展经济,创办品牌展会,壮大会展业主体,完善基础设施,培育5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10个国内知名的行业展会。完善并加快硬件建设,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会展设施的结构优化和会展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打造会展品牌。重点扶持“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成为国际知名品牌,提升“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长春电影节等展会品牌形象。整合会展资源,策划实施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围绕资源、产业、产品、文化、区位等特色优势打造本地会展品牌,谋划建设“北国之春·中国长春APEC博览会大型会展中心”。加强会展招商力度,引进域外会展品牌。发展国际展与出国(出境)展,加强与国(境)外的商贸往来,扩大我省会展业的影响。
(2)壮大会展主体。通过资源整合,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会展公司,提高企业组织规模,增强竞争实力;大力发展会展中介服务公司,为会议和展览提供设计策划、组织联络、广告宣传和各类服务。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吸引国际国内大中型展会和品牌展会来我省举办,鼓励我省企业及品牌展览会“走出去”,主动融入国际国内展览市场。尽快建立会展业行业协会,发挥统计、调查、分析及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