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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职改办[2007]258号)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职改办〔2004〕122号),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都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职改办、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以及在蓉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并做出贡献。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区(市)县、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3)部、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贡献者;

  (4)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在区(市)县、乡(镇)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系列中级职称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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