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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苏州市监察局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苏州市监察局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苏纪发〔2008〕18号)


各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纪委、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各地各部门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对减少公务费用支出、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对口支援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要求,对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就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总的来看,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铺张浪费的问题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现象还有发生。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按照省委、市委部署,深入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宣传艰苦奋斗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节约资金、节省资源,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抗震救灾和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的自觉性,带头过紧日子,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二、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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