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的通知
(成农机〔2007〕1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一体化工作)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市安监委成安监委[2007]8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农委定于12月下旬开展一次农机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
检查目的:通过检查,促进学习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安全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推动全市农业部门开展的 “创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检查内容:各级农业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各区(市)县农发局、片区农机站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情况; 开展“创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情况; 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和“黑车非驾”清理情况; 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等。
检查重点:农机田间作业、农副产品加工作业; 农机加油站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上岗人员培训; 农机生产经营单位的仓储设施、机器设备、电器线路、危险品及化学品管理、易燃易爆、锅炉压力容器; 农机修理网点、农机提灌站、农机加工场所的安全制度,防护设施、安全消防等; 农机安全村的制度建立、责任落实、宣传标牌等。
二、检查方式方法
这次检查,由市农委分管领导、市农委农机化处、市农机监理所有关人员各区(市)县农发局分管领导、农机监理站长共同组织。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市农委主要是组织抽查(城五区和高新区以自查为主),要有一定声势,并借助媒体宣传,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相互交流,总结经验。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