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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灾区动物紧急免疫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灾区动物紧急免疫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8〕278号)


阿坝、绵阳、德阳、广元、雅安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局、成都市农委:
  为了防止灾后炭疽、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疾病和重大动物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在灾后的第一时间,加强了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和动物免疫等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目前没有出现一例动物疫病的流行和公共卫生事件,极大的稳定和保障了畜牧业灾后生产恢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继续搞好这项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进行灾后动物防疫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二、督查内容:
  1、灾后动物紧急免疫安排部署情况。
  2、狂犬病、猪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炭疽紧急免疫进展情况。
  3、防疫经费落实情况。
  4、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使用、储备情况。
  5、犬只免疫标识的佩戴及免疫档案情况。
  6、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以及进一步排查情况。
  7、屠宰加工企业、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的兽医卫生监督情况。
  三、督查方式:
  由省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赴6个重灾市州,通过明查暗访、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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