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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畜牧食品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手续。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畜牧食品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畜牧食品局于2008年8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省畜牧食品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畜牧食品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畜牧食品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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