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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力抓好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紧急通知

  (三)全面开展夏季动物防疫工作。一是时间安排。从6月6日到7月15日,集中40天时间,全省集中统一开展夏防工作。二是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有效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各级畜牧部门要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信息网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要努力提高养殖户主动报告疫情的意识,保证疫情报告的畅通和及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及时与卫生、工商、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互通信息,提高预警能力。四是强化应急处置。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出现疫情,必须迅速果断加以处置。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小区域封锁控制、路口查验控制、集中扑杀控制和上市监督控制等“四个控制”措施,及时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五是坚持专群结合。发挥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群防群控打下坚实基础。

  三、切实抓好畜牧科技助农减灾增收行动

  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尽快组织畜牧科技人员,深入灾区,进村入户,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圈舍修复、实用配套养殖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畜牧科技助农减灾行动。重灾区要重点帮助畜禽良种场(户)、规模场(户)修复受损圈舍及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仔畜禽苗供应能力和商品畜禽生产能力。轻灾区和非灾区要重点支持种畜禽场修复加固扩大圈舍,扩大生产规模和数量;增加仔猪、禽苗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加快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引导养殖者及时补栏、适时出栏,全力增加供应,实现增产增收。

  四、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

  大灾之年、奥运之年,各地尤其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按照标准化健康养殖要求,抓住新建、扩建、修复机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投入品安全。三是继续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模场养殖记录制度,加强对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认真做好检疫检验和市场监控工作。要对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加工企业、畜产品交易市场实行到场、到户检疫,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继续实施“放心肉”工程,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频次和检测结果公布频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搞活流通。各地畜牧部门要落实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市场经营者尽快修复受损交易市场,加强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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