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完成重灾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和人畜共患病紧急免疫工作
地震是天灾,但灾后发生动物疫情则是人祸。成都、德阳、绵阳、阿坝、广元、雅安6个重灾市(州)、40个重灾县(市、区),要按照我局与农业部抗震救灾专家组共同制定的《四川省灾区动物紧急免疫方案》(川畜食发[2008]52号)的要求,组织县(市、区)、乡镇兽医人员和村防疫员,包村包片,克服困难,加快进度,确保在6月10日前完成既定的狂犬病、猪乙型脑炎、猪Ⅱ型链球菌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紧急免疫,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防止重大人畜共患疫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同时,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发扬不怕疲劳、连续奋战的精神,继续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死亡动物再次排查,对从废墟中清理出来的动物尸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对掩埋死亡动物原址进行回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发现一头、处理一头,发现一只、处理一只,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全面扎实做好夏季集中免疫工作
免疫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疫的成效。在夏防中,各地要在承接春防免疫成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集中对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地区、历史疫区、重点地区进行一次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加强免疫工作;按照“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要求,及时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补免;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必须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符合农业部规定要求。
资阳、内江、遂宁、自贡市4个市以及2005年发生过猪Ⅱ型链球菌病的历史疫区,要对辖区内所有猪只进行一次猪Ⅱ型链球菌病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全省各地的种猪场、规模场、外销出口受控猪场及养殖小区要进行猪Ⅱ型链球菌病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进一步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疫情测报网络和村级防疫员作用,严格疫情监测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疫病监测,灾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疫情监测方案,加强对狂犬病、猪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力度;非灾区要继续抓好大中城市及郊区、边境地区、大型养殖企业、良种繁育基地、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历史疫区的疫情监测;省、市、县三级已建成的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要提高疫病诊断和检测能力,认真及时开展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的疫情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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