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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卫团〔2008〕16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全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日程安排
  2008年9月22日至26日(详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
  1.采用“一听、二看、三查、四问”的方法。即听取年度工作汇报;查看现场;查阅电子申报系统资料、台帐;现场询问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效果。
  2.对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考核,依据《苏州市级“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根据我市卫生系统的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总量控制、公平竞争、末位淘汰”的机制要求,将对分数排名后3位的集体取消命名。
  3.对各市、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考核,今年对得分不满60分的将取消命名,明年也将实行“总量控制、公平竞争、末位淘汰”的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已获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认真对照《苏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苏州市级“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的要求,于9月12日前完成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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