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推行农资信用监管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农资放心店的星级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鼓励和引导农资企业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要积极发展各类农资行业协会,倡导守法生产经营、推行质量公开承诺制、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守法经营企业的信誉。
2、实施信用等级分类动态管理。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诚信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对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同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对于连续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3、完善责任追溯制度。各区(市)县农业(供销)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同时要指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质量信誉卡、质量承诺书,向农资购买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承诺农资质量。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产品要从农民手中追回。
(六)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按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在3月14-20日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各区(市)县要举办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培训、现场咨询、开展案件回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组织放心农资展销、组织农民收看CCTV-7“3.15”电视专题节目等活动,并于3月2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报表及图片资料报我委农业法规处。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市)县农业(供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单位负责承办,把打假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农业法制、执法机构和队伍,实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争取将农资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