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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3、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有机无机肥、冲施肥、配方肥为重点,加大质量抽检力度,严查主要技术指标特别是养分指标是否符合执行标准;以肥料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坚决查处无肥料登记证生产、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4、兽药监管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猪蓝耳、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养殖环节人药兽用的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查处在饲料加工和使用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

  6、种畜禽监管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种畜禽行为,以及生产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种畜禽的行为,开展种畜禽专项执法检查。

  7、农机监管重点:开展农机具质量监督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

  (三)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秋播前等农资购销旺季,制定针对性强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提高抽检密度,扩大抽检范围,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做好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衔接,确保抽检与取证同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公布结果,并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追根溯源。建立检测结果数据库,开展统计分析,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升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加强市县检测结果共享机制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四)狠抓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

  要巩固农产品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以及“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以及苏丹红、孔雀石绿等化学物质,继续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认识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缴和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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