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二00八年计划生育“三结合”目标工作的通知
(成农人〔2008〕1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 (城乡一体化) 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根据市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业系统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委的帮扶任务是:新增基地5个(要比上一年家庭人均收入增收10%以上),新增户200户(要比上一年家庭人均收入增收20%以上)。由龙泉驿区、新都区、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农村发展局(新增帮扶基地各1个、新增帮扶户各40户)协助市农委组织实施。由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协助省农机局巩固大观镇1个帮扶基地,完成帮带户300户;由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协助省畜牧食品局在濛阳镇完成新增户100户。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完成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的帮扶任务,同时要巩固历年所建基地,加大计生“三结合”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反馈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情况。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增强帮扶实效
要高度重视计生“三结合”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人员,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目标管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与此同时,有关区(市)县还要协助市农委做好新增帮扶户对象的选择、新增基地的选址等基础性工作。
制定的帮扶措施应具体实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出台的优先、优惠、优待措施,必须切实落到实处,切忌做表面文章;对新增户、联系户、帮带户,都要进行具体的帮助、扶持,切忌顾此失彼。帮扶对象的选择要以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困难户、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的两个女孩的家庭作为重点,并在村内进行公示。
(二)搞好“三个结合”,突出行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