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梁岩等26名优秀公务员记功嘉奖的通知
(成农人〔2008〕14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
十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成组通[2008]19号)的精神,市农委决定:
一、给予2005-2007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梁岩、程文祥、应霞、范明刚等4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每人1500元。
二、给予200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潘斌、徐贵纯、周光志、马秉红、吴刚、王萍、殷小伟、李小玲、朱福章、刘作堂、魏仁述、杨海、姚友珍、张光蓉、郑继泽、李银芬、王涛、王雅莉、映红、陈永明、何建东、郭凯等22名公务员记嘉奖一次,奖金每人800元。